牡丹江各大中专院校、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及相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为全面展现广大师生的艺术才能及艺术教育取得的丰硕成果,全方位展示艺术教育机构的办学宗旨、办学理念、办学特色、教学成果与综合实力,推动艺术教育事业和艺术培训产业的健康发展,促进艺术人才培养及综合素质提高,由黑龙江省文化产业联合会主办,牡丹江艺术教育联合会、牡丹江文化交流中心承办,牡丹江市天天艺术琴行等单位协办的2015黑龙江省艺术教育成果展会暨牡丹江市第二届艺术教育成果展演,定于6月中上旬在牡丹江市举行。举办艺术教育成果展会,在我省尚属首次,旨在搭建艺术教育领域宣传、展示、交流、学习的互动平台,以艺术教育机构和广大师生为主体,以“我展示、我学习、我提升、我发展”的内在需求为动因,助力艺术教育机构做大做强,实现师生艺术梦想,为艺术素质测评铺路开道。
为高质量地办好此项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可概括为“三展一论”
1、艺术教育成果展演
为所有学习、热爱艺术的人们提供展示才艺的最佳舞台。该展演按艺术门类及组别划分,集体、个人均可报名。鼓励有演奏、表演能力的优秀教师参演,年龄不限。
2、艺术教育机构图片展
通过展板、条幅,用详实的图片和精炼的文字,进行宣传、展示和推介。
3、舞台综合展示
(1)以学校为单位的舞台综合展示:人数、内容(如基本功训练展示或节目展示等)、呈现形式不限,可与本校学生展演节目衔接在一起集中展示,时限在六分钟以内。
(2)以相对集中的艺术门类为单位的舞台综合展示:以宏大壮观的场面,展现、推广该艺术门类的普及程度、艺术特点和艺术风采。
4、艺术教育发展论坛
每家参展机构均有发言席位,发言题目自选。内容:围绕艺术教育面临的现状、形势、机遇、挑战;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发展、提高以及教学方法、教学经验、管理经验等问题进行交流、探讨、论证,起到互相学习,相互启发、集思广益,共同提高的作用。发言时限在8分钟以内。有论文及发言材料者,电子文档于报名截止前报组委会办公室或发送到mdjysjylhh@126.com邮箱。论文可参加评奖。
二、展演的艺术门类、组别划分及相关要求:
(一)艺术门类:分为舞蹈、声乐、器乐、戏剧、曲艺等艺术门类。
1、舞蹈类:民族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国标舞、肚皮舞、踢踏舞、爵士舞、街舞。
形式: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
2、声乐类:民族、美声、通俗、原创歌曲。
形式:独唱、重唱、合唱等。
3、器乐类:民族器乐:(弦乐、管乐、弹拨乐、打击乐等各种民族器乐)。西洋器乐:(键盘乐、弦乐、管乐、打击乐、电声乐队组合等各种器乐)。
形式:独奏、重奏、齐奏、合奏。
4、综合类:戏剧、曲艺、小品、朗诵、杂技及其它形式的现场表演。
表演形式: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形式不限。
(二)组别划分:1、幼儿组(4-5周岁);2、儿童组(6-9周岁);3、少年组(10-15周岁);4、青年A组(16-28周岁);5、青年B组(29-40周岁);6、中老年组(41周岁以上)。各组年龄划分以选手身份证或户口为准,整年为限。
(三)相关要求及后续:
1、时限要求:(1)个人节目:幼儿组和儿童组不超过3分钟;少年组、青年组、中老年组不超过5分钟。(2)集体节目不超过5分钟。(3)戏剧、语言类的集体节目不超过8分钟。
2、伴奏要求:伴奏音乐均为U盘,须提前将音乐发送到mdjysjylhh@126.com邮箱,注明选送单位、节目名称。器乐类提供钢琴、电子琴(其它演奏乐器自带)。
3、演出服装要求:必须着演出服,着装要正规得体、衣冠整洁。
4、入场服装要求:来宾及家长着正装;教师着本校统一服装;参演者着演出服。
5、文明礼仪要求:不得携带食品、饮料(可以带水)入场;场内外不留纸屑、垃圾;入场后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按序就座,观众席除掌声外,无其它任何声响;手机调至静音,场内不得接打电话;一经入场就座,不得随意走动。前厅展区也要保持安静、有序,不得大声喧哗、打闹,学生参观时,要由学校统一组织排队参观。从我做起,人人负责,共同营造高雅文明的艺术氛围。
拍照、摄像由组委会统一安排。自行拍照、摄像,一律在自己观看座位上进行。
6、现场组织及安全要求:展演期间,以各参展机构(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统一入场,统一行动;学生的安全(人、财、物)均由学生所在学校老师及家长全权负责,全程监护。每个节目允许领队2-3人(必须佩戴领队证)带队到指定候场区候场,无证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后台和演出区域,各参演单位领队需自行负责看护参演选手,确保安全。各参展单位及个人要服从组委会工作人员的现场指挥,遵守展演纪律。
7、所有参演节目将用文字、图片、影像的形式在相关媒体网站、微信平台发布、展示、播出。
三、展会时间、地点:
时间:四月末起至5月31日为组织发动、报名、展前准备阶段;6月中上旬正式开展,准确时间待定。
地点:牡丹江文化交流中心大剧院、音乐厅
四、费用及要求
1、展演报名费及要求:个人节目报名费每人180元;集体节目每人80元。教师费用同上。要求:提交户口或身份证复印件1份,二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
2、艺术教育机构图片展(展板、条幅)费用及要求:组委会根据参展规模、节目、人数,免费为参展单位提供1-2个展位、条幅位,参展单位按报名顺序自选展位,统一规格,自行设计制作,费用自理。报名时由各报名点当面向组委会指定人员申请确定展位号;如需增加展位,每个展位费用700元,同时交费选位、领号。要求:展板版面简洁、美观大方,图片和文字资料内容客观真实,文责自负。非参展机构展出展板每块1200元,悬挂宣传广告条幅每幅500元。
3、舞台综合展示报名费用及要求:每家参展机构有一次机会进行舞台展示,费用为300元;人数不限。要求:内容健康,服装得体,展示自我,不涉及、贬低、诋毁他人。
五、评选工作及奖项设置
(一)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证”的原则,聘请权威专家进行评审。其中三分之二必须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评委将按统一标准进行评选,独立打分,签名确认,以保证评奖的公平公正。
(二)奖项设置:
本届展演设表演奖、园丁奖、教师技能奖、创作奖、组织奖和论文奖等六种奖项并颁发证书。其中表演奖按组别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一等奖选手的辅导教师,获艺术教育优秀园丁奖。为单独登台参加展演的教师设专业技能一、二、三等奖。创作奖设创作(编导)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创作作品(节目)必须是2010年以后的自创作品,作者(编导)仅限前两名创作者。依据参展、参演单位展出质量、选送人数和获奖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艺术教育发展论坛论文,设一、二、三等奖。
六、报名时间、地址、联系人:
报名时间:四月末至5月31日结束。报名一经截止,不再受理。展会QQ群(375317708)咨询、下载、发通知,请实名加入。
报名地址、联系人:
1、牡丹江艺术教育联合会(地址:牡丹江市文化大厦六楼,新安街与市政路交叉口,天利医药后身。)联系人:丁玉萍 联系电话: 13089890993
2、牡丹江新闻传媒集团A座一楼 联系人:李冬梅 联系电话:6278188
3、牡丹江市天天艺术琴行(地址:西小二条路122号 长安街与新安街中间)联系人:王晓华 联系电话:0453-8888636 13946398084
附:《2015黑龙江省艺术教育成果展会暨牡丹江市第二届艺术教育成果展演报名登记表》
黑龙江省艺术教育成果展演
暨牡丹江市第二届艺术教育成果展演组委会
2015年4月
展演场地:牡丹江文化交流中心歌剧院
展演场地:歌剧院座席
展演场地:牡丹江文化交流中心音乐厅
展演场地:音乐厅座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