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指导,广东省公共文化促进会、广东省文化馆、广东省音乐家协会、国际华语音乐联盟、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东莞市东城街道办事处主办,东莞市东城文化服务中心、东莞市音乐家协会、东莞市中仕嘉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广州市涂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办的“首届粤港澳华语歌曲创作大赛暨粤港澳歌手大赛”自3月23日起正式启动。具体征集、评选方法如下:
一、粤港澳华语歌曲创作大赛办法:
1、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粤港澳的词、曲作者(专业、业余作者均可参赛)。
2、作品要求
(1)作品为华语歌曲,风格、体裁不限,要求新颖、时尚。
(2)在国家级创作比赛已经获奖的作品,以及正式出版发行的作品不在应征之列。
(3)作者提交的作品及音响资料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
3、征集范围
(1)广东地区。以广州、深圳、东莞为主。
(2)港澳地区。含香港、澳门。
(3)其他地区。含台湾,新加坡、韩国、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格陵兰等地的华人。
4、征集办法
(1)广泛征集。由广东省公共文化促进会、广东省文化馆、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东莞市东城街道办事处向广东地区进行征集,国际华语音乐联盟、广东省音乐家协会面向全球华语地区的业内人士普遍发动。每位作者仅限两件作品参赛。
(2)定向征集。由主办单位组织一批著名词曲作家进行创作。
5、奖项设立:
(1)十大金曲奖 10名
(2)最佳粤语歌曲奖 1名
(3)最佳潮汕方言歌曲奖 1名
(4)最佳客家方言歌曲奖 1名
6、评选方式
由本次大赛评委团进行评选。初赛选出45首歌曲,复赛选出20首歌曲,决赛选出13首歌曲。13首歌曲中,再选出各大奖项。
7、奖励办法
十大金曲奖金各10000元。最佳粤语歌曲、最佳潮汕方言歌曲、最佳客家方言歌曲奖金各10000元。
二、粤港澳华语歌曲创作大赛时间表:
1、3月2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公布大赛主题曲
2、4月30日举行部分参赛作品展演暨“五一”文艺晚会
3、作品征集:3-6月
4、作品评选:6-7月
5、获奖作品专辑制作:7-8月
6、9月底举行首届粤港澳华语歌曲创作大赛颁奖晚会
三、粤港澳歌手大赛办法如下:
1.参赛对象及范围:粤港澳及其它地区的华人歌手。
2.作品要求:内容健康、向上。
3.报名办法:email: ygagsds2016@163.com
在官方指定平台及邮箱报名,必须按照网站提示要求,上传个人详细资料及2首参赛者录音小样或成品。
4.奖项设立
第一名:1名。第二名2名。第三名5名。最佳人气奖1名。评委推荐奖1名。
5.评选方式:
(1)海选网络初评:
由网友与评委进行网络海选初评,鼓励选手网络拉票,根据人气和评委的专业评审,选出30名歌手进入复赛。
(2)网络复赛:由网友与评委进行在线评选,鼓励选手继续使用原参赛曲目及网络拉票,重新上传最新演唱小样,由评委根据网络热度加以专业评判,选出20名优秀歌手。并通知歌手在赛事既定曲目里选定歌曲并向报名网站确定总决赛参赛曲目,每人3首。
(3)总决赛:
进入决赛的20位歌手现场PK,争夺10大歌手称号。
6.奖励办法:
第一名1名:6000元现金+签约涂鸦文化歌手机会+价值10000元的单曲录制及推广;
第二名2名:5000元现金+签约涂鸦文化歌手机会+价值8000元的单曲录制及推广;
第三名5名:3000元现金+签约涂鸦文化歌手机会+价值5000元的单曲录制及推广;
最佳人气奖:2000元现金+签约涂鸦文化歌手机会+价值3000元的单曲录制及推广;
评委推荐奖:2000元现金+签约涂鸦文化歌手机会+价值3000元的单曲录制及推广。
四、粤港澳歌手大赛时间表如下:
1.宣传发动阶段:4—5月
2.网络报名阶段:6—9月
(1)选手在报名网站或报名邮箱发送个人参赛资料及两首演唱歌曲小样;
网站:网易163.com、网易云音乐
报名邮箱:
(2)网络海选初评阶段:9月1日—15日
由网友及评委通过选手上传的参赛作品进行网络初评。
(3)网络复赛评选阶段: 9月16日—30日
由网友及评委通过选手重新演唱上传的参赛作品进行网络复评。
(4)总决赛:10月中下旬。
进入决赛的20位歌手现场PK,争夺10大歌手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