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国笙演奏艺术可持续发展,促进笙演奏人才成长,传承中国笙艺术文化。中国好笙音·2016笙艺术全国演奏大赛将于2016年08月14日至19日在北京举行,届时将邀请笙演奏家、制作家、教授、海外嘉宾担任此次大赛评委与授课嘉宾。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笙专业委员会、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乐器改革制作专业委员会、中国澳门国际文化交流促进会、中国音乐学院国乐系
协办单位:黑龙江省民族管弦乐学会笙专业委员会、中国音乐学院华夏鹤鸣笙乐团、中央音乐学院和韵笙乐团、中国台湾爱乐民族管弦乐团、涿州赵家笙乐器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北京天博和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媒体支持:中国民乐报 《中国民乐》杂志、国音网、中国好笙音微信平台以及邀请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中国人民广播电台、凤凰网、搜狐网、新浪网、音乐周报等几十家媒体进行权威深度报道。
二、宗旨目的:
推动我国笙演奏艺术的发展,提升艺术实践能力,发现推出优秀笙演奏人才。
三、总则:
1、比赛将严格依照国际比赛通用规则,以保证比赛的公平与公正。
2、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领导、监督、组织比赛全过程,组织委员会下设评审委员会以保证比赛全过程顺利进行。
四、活动时间:
2016年08月 14 日报到,15日-19日举行
五、活动地点:
中国音乐学院
六、报名要求:
年龄在7—45周岁(1971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中国(含港、澳、台地区)及海外其它国家和地区从事笙演奏专业及业余演奏者。
七、日程安排:
2016年08月15日上午9:00-11:00艺术节开幕式暨音乐会2016年08月15下午-17日选手比赛2016年08月19日颁奖音乐会(具体以届时公布的日程为准)
八、详细情况:
1、比赛项目:(参赛选手可兼报多个项目)
(1)传统笙(采用五声或七声音阶音位排列,加键扩音,不限材料,不限造型的各种类型笙)
(2)键笙(采用十二平均律音位排列,高音、中音、次中音、低音、倍低音,加键扩音等各种类型现代笙)
(3)芦笙、葫芦笙(各类少数民族地区用笙,笙管数不限)
(4)笙组合(两人以上(含两人)的重奏、合奏等形式,笙的种类不限,芦笙组合根据选手报名情况、水准可单设为另一比赛项目。)
注:演奏37簧笙的参赛选手,可根据选手本人的意愿填报传统笙组或键笙组均可。
2、比赛组别:
参赛选手分为两大组别(专业组、业余组)以及四个年龄段。(海外选手可根据报名情况另设组别和奖项)
专业组:
凡在高等或中等艺术类学院(包括音乐学院附中、附小)笙专业的老师或在校学生(包括普通综合性大中学校的艺术系专科)以及各大专业乐团工作的演奏员。
专业成年组(专一组)(年龄:30岁以上,出生日期:198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专业青年组(专二组)(年龄:18-29岁,出生日期:1987 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
专业少年组(专三组)(年龄:13-17岁, 出生日期:1999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
专业儿童组(专四组)(年龄:12岁以下,出生日期: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专业组合组(专五组)(不分年龄)。
业余组:(除专业组的其他选手)
业余成年组(业一组)(年龄:30岁以上,出生日期:198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业余青年组(业二组)(年龄:18-29岁,出生日期:1987 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
业余少年组(业三组)(年龄:13-17岁,出生日期:1999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
业余儿童组(业四组)(年龄:12岁以下,出生日期: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业余组合组(业五组)(不分年龄)。
3.报名方式:
(1)书面报名:参赛者应完整清晰填写本章程所附报名表,再将表格寄送至比赛组委会。表格可复印或国音网下载
(2)电话报名:毛老师 梁老师
(3)网上报名:QQ:157646331 微信公众号:国音艺术
4.参赛者需递交以下材料:
(1)填写选手登记表;(登记表在国音网站下载,填写表格以电子形式发送到chinaminyue@qq.com邮箱)
(2)提供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两张,照片背面需注明参赛者姓名、参赛项目、手机;
(3)参赛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4)报名截止日期: 2016年 8月8 日之前(特殊情况除外)
(5)选手报名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南湖西园109楼2103室
邮编:100102
联系人:毛老师 梁老师
电话:010-84718099
手机:18610299076
电子邮箱:chinaminyue@qq.com
注:
(a)参加比赛的报名材料务必于2016年8 月 8日前邮寄或通过电邮到达比赛组委会,以组委会收到材料的邮戳日期为准。组委会在收到报名材料及报名费缴纳凭据后,将通过网站、电子邮件或信件给予参赛者报名成功确认通知。
(b)报名材料一旦递交,表示申请人决定参加比赛并接受本次比赛的所有规则。已收到确认信而不参加比赛者,报名费不予退还。因报名者申请资料不真实、不齐全或其他个人原因未能获得参赛资格者,报名材料及报名费不予退还。以上报名材料为初赛审查统一标准。
5.费用说明
(1)报名费用:
a.国内选手参加一个比赛项目报名费为1000元;兼报多项的参赛选手,参加的第二项比赛报名费为500元,参加第三项比赛报名费为300元,参加第四项及以上的项目比赛报名费均为200元。
b.海外选手参加一个比赛项目报名费为600元;兼报多项的海外参赛选手,与国内参赛选手兼报费用相同。
(2)参赛选手需自理比赛期间的交通、饮食、住宿费用。(组委会将会推荐比赛地点附近便捷酒店,详情另行通知)。
(3)艺术节期间举办的所有活动对所有嘉宾全部免费观摩,但不得私自拍照、录像、大声喧哗等,吃住行费用自理。
6.缴费方式:
(1)、对公账户户名:北京天博和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账号:91200154800044994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北京电子城支行
(2)、工商银行(个人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望京支行
账 号:6222020200081717148
户 名:白小琪
(3)、支付宝用户名:157646331@qq.com (北京天博和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汇款时请务必在“汇款用途”中注明“(参赛者姓名)中国好笙音·2016笙艺术全国演奏大赛报名费 + 参赛项目”。
7.参赛规定及比赛程序
(1)选手比赛必须背谱演奏;(组合组除外)
(2)比赛分为复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以选手报名材料为审查标准,所有选手报名材料准确合格的为初赛自然通过。)
(3)评委可根据选手曲目等因素叫停选手演奏,叫停不影响比赛成绩。
专业组:A.复赛阶段:自选曲目两首,不带伴奏。按复赛得分,分数在优秀成绩以上的选手进入决赛。
B.决赛阶段:自选曲目两首,其中一首不能与初赛相同,可以自带伴奏人员,不超过3人。(组合组除外)。
业余组:A.复赛阶段:自选曲目一首,不带伴奏。按复赛得分,分数在优秀成绩以上的选手进入决赛。
B.决赛阶段:自选曲目一首,不能与初赛相同,可以自带伴奏人员,不超过3人。(组合组除外)。
8.大赛评委产生及评审原则
(1)本大赛评审团由评委会主席一人和评委会委员多人构成。主席负责组织和领导评审团的全面工作,但不参与比赛打分过程。评委会委员将聘请国内著名笙演奏家、作曲家、教授等专家担任。(笙专家推荐参赛选手多者可优先考虑担任评委资格),评委人数根据比赛情况而定。
(2)评委对参赛者演奏的评分采用标准百分制打分。
(3)大赛评委会主席及所有评委会委员均颁发大赛评委证书。
9.比赛结果:
(1)本大赛决赛得分,为该演奏者总成绩。
(2)评审团在全部成绩计算完成并认真复核后,召开评审会议,最终确定各类奖项的获奖者名单。10.比赛奖项(1)比赛根据报名参赛选手的数量,按各组别得分,设金、银、铜奖若干名(可以空缺,奖牌数量按报名参赛选手数量决定)。(2)各组凡进入决赛者均获得优秀奖或以上奖项。
(3)参加复赛选手,未进入决赛选手按得分高低排序,若干位选手获得入围奖 。
(4)凡获得金、银、铜奖选手的指导老师将获相应的金、银、铜优秀指导老师奖。
九、参赛注意事项
1.参赛者报名时,须真实申报和填写材料,如发现申报材料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赛资格,报名费用一律不退。
2.比赛当天参赛选手按抽签顺序进行比赛。
3.比赛时间不因个人原因进行调整(有兼报多项比赛的选手,若因比赛时间冲突,组委会可另行解决),请各位选手提前安排好个人时间。报名后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参赛的,报名费用一律不退。
十、其他
(1)比赛期间组委会将举办笙演奏与联谊活动,包括获奖选手音乐会、选手联欢会等。
(2)组委会拥有对各场比赛、优秀选手音乐会、颁奖音乐会以及艺术节其他相关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3)所有因比赛而产生的音像制品及衍生产品的著作权归组委会所有,并对所有参赛选手演奏的曲目等有一切使用权。
(4)本章程文字以中文为准。
(5)本章程条款的解释权属于艺术节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