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二部曲式,第一个乐段在音乐上具有鲜明的初步陈述性质,材料简单,结构方整,情绪稳定,具有进一步展开的要求和发展的可能性。
第二个乐段可以是再现性,也可以是对比性,分为有再现性的单二部曲式和没有再现性的单二部曲式两种。有再现单二部曲式的第二个乐段,分为前后二个小段落,前段ū对比部分,也称“中段”(不能独立,不同于三段式的“中段”)。后段是再现部分,再现第一乐段主题材料的片段,也称“再现段”(不能独立,不同于三部曲式的再现部)。
单二部曲式是由内容互不相同的、代表不同乐思的音乐分两个阶段来表述的曲式类型。其每一阶段的结构规模,相当于单一部曲式,两段之间是A、B 的对比关系。
第一部分通常为乐段,为呈示部分,首次陈述音乐作品的主要乐思,是音乐材料的第一次完整陈述,不论位于曲式的那一部分,都属于呈示性陈述的特点,具有呈示性功能,理论上第一部分可以用任何形式的乐段构成,两句结构的最为常见,调性、和声也相对稳定。
第二部分为乐段或规模相当于乐段,在材料的使用上可分为:引申的和对比的两类,其中引申对比的材料,来源于A 但不同于A ,用A 的材料,作变形发展、音高移位、调性变形等手法处理;
其次并置对比的材料,用全新材料作为B 的开始,调性和声方面,第二部分的前半句或第一句常常出现某种不稳定性,第二部分后半句最终回归主调。单二部曲式,没有大规模明显的转调,调性统一。第二部分最终回归主调,最后做完满终止,以获取乐曲整体结构平衡和调平衡。(特殊情况转调终止或开放终止,不常见)
两个相当于单一部曲式的音乐段落并列组合,即形成并列单二部曲式。构成的基本条件是,两段音乐A、B必须由两个相当于单一部曲式的段落构成,两段音乐必须能体现出并列原则。
B 段开始只能用并列材料(也就是全新材料),令人清晰地感觉到音乐由此开始了新的阶段,可谓黑白分明。如用引申材料发展方式开始,结束句就必须用再现做答。B 段不是独立的段落,必须依附于A 段的基础。在并列单二部曲式的第二部分的前半或第一句常常出现某种不稳定性,第二部分结束部分或后半仍要体现“合”的功能,如调性、和声、织体、节奏以及旋律片断的再现等等。
统一:并列单二部曲式,在突出并列的同时,随时兼顾乐曲的统一。因为并列单二部曲式的原意就是从两个不同的侧面去表达一个完整意思,如果不注意两个音乐段落间的内在统一关系,就有可能将乐曲写散,甚至变成互不相干的两首独立乐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