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文件《关于做好2017年人才招聘工作的通知》(华师行字[2017]10号)精神,为实施人才强院战略,进一步提升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整体实力,为一流学科和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人才保障,该院2017年拟招聘专业教师4人。同时,全年面向海内外招聘各类高层次人才岗位(包括艺术“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楚天学者计划等),高层次人才岗位应聘者可直接与学院联系。为做好人才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才招聘岗位
补充说明:(1) 高层次人才(副教授及以上): 一般应具有海外及国内不低于我校办学层次的院校和专业艺术院校的博士或优秀硕士,第一学历原则上应是上述院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科研成果需达到我校教师晋升专业技术层级岗位条件。 特殊人才参照《华中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暂行办法》(华师行字[2017]8号)所列各类人才计划要求执行。教授45岁左右,副教授40岁以下,青年教师35岁左右,应届博士原则上不超过30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2)讲师及以下岗位教师:原则上为海外及国内不低于我校办学层次的院校和专业艺术院校毕业的博士,特殊专业和岗位为上述院校毕业的优秀硕士,第一学历原则上应是上述院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
(3)根据学校文件要求,要注重优化人才队伍的学历、学缘、专业、年龄和性别结构,尽量吸收校外重点院校和专业艺术院校的优秀人才来校工作。新进教师毕业于海外的博士原则上为2人以上。讲师及以下教师岗位原则上不直接选聘最后学历毕业于我校的博士毕业生,最后学历毕业于我校的硕士毕业生一律不得选聘到教师岗位。
(4)各类岗位应聘者统一登录“华中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通过华中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登录或直接登录网址:http://218.199.196.166/ppygzz/control/ppzplogin报名应聘,具体填报参照系统页面“华中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使用指南”。同时,各类岗位应聘者还需要将个人应聘材料发送至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邮箱,Email:499845141@qq.com,邮件的文件名称为:**(毕业学校)**(应聘岗位)**(姓名)。联系人:孙永祥,办公电话:027-67867062
(5)2017年人才招聘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5月15日(高层次人才全年可接受报名)。报名截止后,将组织专家集中审核材料,并按一定比例确定参加复试面试考核人员。复试面试考核人员将于5月下旬通过电子邮件或短信方式通知参加复试。
(6)2017年人才招聘严格执行《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教师人才招聘管理办法》(华师音院字[2016]03号)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任人唯贤、宁缺勿滥。
人才招聘具体流程:
①应聘者提交材料(人才招聘系统和电子邮箱);
②音乐学院初审材料并提交人事处复核;
③通知初审通过者参加学院复试面试考核(5月下旬);
④复试面试考核人员按照我院要求参加面试;⑤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公示并报学校人事处审核;
⑥人事处审核和学校审批通过者办理入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