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市民李女士位于历下区东关大街的雅禾琴行,用9600元购买一架钢琴,“一直想让孩子学琴,听说英昌这个牌子不错,就买了。”当时销售人员称钢琴品牌为国内一线品牌“英昌”,5天后钢琴到了,她发现送来的钢琴外观虽然和店内一样,可连外包装都没有,“发现钢琴质量有问题,孩子弹了几次后,竟然出现几个黑白键按下不弹起。”她上网调查,钢琴的品牌并非英昌,而是一个名叫伯尔斯的非一线品牌。对此,李女士认为商家涉嫌欺诈,要求赔偿,但遭到拒绝。雅禾琴行方面表示,发生该问题,是因店内销售人员经验不足,现正积极协商赔偿方式。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公职律师唐雪宇“根据‘消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当事人的索赔要求是合理的。”唐雪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