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煞:又称“甲声”或“指甲声”,用左手指甲浮抵在弦身底下,同时右手弹之,发出“切切”之声。
h.捋下:将弦身浮在左手中指甲外,再用左手食指肉将 弦身按住在中指甲上,然后在右手的弹弦声中,左手食、在两指捋弦滑动,常用在锣鼓点曲谱中,此时,捋下的 位置,大都在自十一品位起至近覆手处的弦身上。
i.颤:用左手食指将弦按在相品位上,中指在下面快速 地点弦身,同时右手作长轮或长滚;如左手中指按弦时, 则用名指连连点弦。
j.轮板:用右手食、中、名、小四个手指的指甲,次第在面板上弹击,使发出“得得得得”的声音来,或可用小、名、中、食四指次第弹出。
k.同轮板:在右手作轮、滚、划、拂之际,同时用左手小、中、名、 食四个手指的指甲端次第捣击在品位子弦侧左边的板面上,要连而不断,使发出“得得得得”的声音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