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纪的协奏曲,与弦乐四重奏和交响乐一样,起源于社会音乐传统的富饶土壤。实际上,他们经常表演的场合恰好与嬉游曲所表演的场合是同时发生的。莫扎特从他老一辈作曲家如J.C.巴赫和瓦根塞尔那里所继承的协奏曲风格是社会音乐的一种,称为交响协奏。它欢快、直率、像进行曲一样的第一乐章,对比抒情的慢板乐章和精神高涨的回旋曲终曲乐章,跟嬉游曲十分接近。
与小夜曲和遣兴曲散乱蔓延的复乐章不同,交响协奏曲在世纪初期就已经凝练成了三乐章的结构组织。从它这里生成了维也纳独奏协奏曲,它与旧的巴洛克大协奏曲不同,可能成为杰出的独奏作品,反映了个体的更高价值。独奏者不像在19世纪的协奏曲中那样与管弦乐队组分开,而是在室内乐有礼貌的社交传统下与其他部分进行对话。莫扎特对协奏曲固有潜在可能性的发展与海顿对弦乐四重奏和交响曲的发展所做出的贡献是相等的。
莫扎特写了23首为钢琴和管弦乐而写的协奏曲。莫扎特发现钢琴是使独奏乐器和管弦乐队以应答对唱的形式保持平衡的最理想乐器,钢琴的音高与管弦乐的音高大体上是相同的,与小提琴和管乐器不同的是,钢琴有它自己流畅的对位法和和声密度,但与它们相同的是,在需要的时候它同样能够抒情地歌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