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人的头脑里,认为既然是“业余”,似乎一切都能够不那么正规了。于是,就出现了不符合规范的触键、不准确的节奏、不正确的分句、不好听的音色以及不好的音乐表现等等,认为都是可以原谅的、能够允许的了。他们往往都会把所有不正确的弹奏和不严格的教学都用“业余”二字来掩饰过去。仿佛好像是存在一种钢琴的“业余弹奏法”以及“业余弹奏教学法”一样。
其实这些都是有害的误解。误解的根源就算在于把“业余”二字和弹奏的教学法都联系起来了。
其实,所谓的“业余”,虽然指的是在时间上是在业余时间里学习钢琴这层涵义,但是主要指的还是职业上,是一种不以演奏钢琴作为主要职业目标的钢琴学习。至于钢琴的弹奏法以及教法并不能够因为是在业余时间里进行而有根本性质的改变。在钢琴艺术的技术技巧、艺术表现等等方面的基本概念、观念、原则、原理以及规律上面,只有科学和不够科学、正确和不够正确的区别,并没有专业与业余之分。正如一位医生在业余时间里给人治病与在正式工作时间里给人治病,同样要准确诊断、对症下药一样。
业余钢琴学生应当明确,并不存在钢琴的业余弹奏法与学法。相反,应当树立起这样的观念,那就是,一位业余学生弹奏好一首小曲,与一位钢琴家弹奏好一首大曲,就其面对的技术、技巧与音乐的艺术表现的诸多关系来说,在艺术规律、艺术真理上,并无本质上的区别。正因为如此,“业余钢琴比赛”、“业余钢琴考级”,才都要由真正的专家担任评委和主考人。
当然,业余学生最后所能达到的钢琴弹奏程度,所学曲目的广度、深度,弹奏的精致度、完美度等方面,与专业学生在规格、标准上肯定是会有区别的。其中,程度的差别最为明显。一般来说,大多数业余学生不能达到专来学生那么高的程度。但是,在他们所能达到的某级程度上,必须坚持艺术、技术的基本要求。虽然这个要求的标准也有一个浮动幅度,但不能越过低限。过低,就不成其为钢琴艺术了。
总之,钢琴学习的业余与专业,有量的不同,但钢琴艺术的本质并没有什么区别。不少业余学习者对这点认识不清,一开始就从质上降低标准,致使学了多年,收效甚微。这正是:取法乎上,得乎其中;取法乎中,得乎其下;若取法乎下呢。